陕西昱辉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调整位于渭华大街与金水路丁字东南区域的《渭南市临渭区金水路北段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桂语蘭园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并委托中合元创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渭南市临渭区金水路北段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桂语蘭园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调整主要内容:一是对地块一5#、6#、7#、8#住宅楼,S3#、S4#、S5#商业建筑,M2#、M3#大门进行调整,将总计容建筑面积由124035.79㎡调整为124011.26㎡,较原方案减少24.53㎡;二是将原位于地块一的9651.88㎡人防工程面积减少至5775.79㎡,并在地块二增加4305.38㎡人防工程,调整后两地块总人防工程面积增加429.29㎡。具体调整后的方案可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示公告”栏目查看(http://zrzyghj.yuantaichina.com/),也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科咨询。
二、听证告知和听证申请:为保护利害关系人(商品房业主、购买人、预购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听证权利告知书,利害关系人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不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申请所需材料:听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四、听证举行: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个工作日前,将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听证通知书》。听证申请人超过5人的,由听证申请人推选5名代表参加听证;未推选代表的,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前5名听证申请人参加听证。
五、本告知书同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示公告”栏目和项目现场向社会公告。
特此告知!
咨询地址、电话: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主楼502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科,电话0913-2931685。(渭南市车雷街69号)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17日